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某某与被执行人于士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士林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于士林
身份证号码:22088119680425****
涉案金额:140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5)吉0881执423号
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洮南市二龙乡仁义村东河夹信子屯。
悬赏金额:提供被执行人于士林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本次公告有效期一年,从本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止。本案执行完毕,本公告自动失效。
承办法官:崔法官
举报电话: 13251777008
洮南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洮南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来源:洮南市人民法院
编辑:马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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