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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拟认定救火负伤的陆丰村干部见义勇为!仍在坚持康复训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2 13:19:00    

8月22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汕尾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获悉,除夕夜救火负伤的村干部陈锦全,拟被汕尾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

陈锦全(左)。

据公示,陈锦全,男,汉族,1978年9月生,汕尾市陆丰市甲东镇人,系陆丰市甲东镇洋美村民委员会党委副书记。2025年1月28日21时许,陆丰市甲东镇唐厝村发生野外山火,陈锦全第一时间带队开展灭火工作,率先驾驶村内自制的水箱三轮车前往灭火。21时45分许,由于火势突然往水箱三轮车方向蔓延,陈锦全为保护设备不被火势波及,在推动三轮车时因地形低洼,导致车辆侧翻砸伤其左腿,后被群众送往医院救治。2025年8月1日,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对陈锦全见义勇为予以确认。

南都此前报道,陈锦全回忆,“村干部和唐厝村村民一起扶起三轮车,把我扶到摩托车旁休息,当时我还不知道脚骨已骨折了,但脚已不能行走,我还是现场坚持指挥灭火工作。”

经数月住院治疗后,他已回家坚持康复训练。他说,虽然这次脚严重负伤了,但是自己不会因此而后悔,“我还是希望能尽早把脚伤治疗好,投入工作,去服务群众,这是我作为一名党员的职责和义务”。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敖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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