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更要老有所为。近日,民政部等19部门首次联合发布《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到2029年和2035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阶段性目标,并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据《新华每日电讯》5月25日报道)
老年人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22%。让老年群体在安享晚年的同时,支持身体状况好、有再就业意愿的老年人发挥余热、服务社会,不仅是积极老龄观的体现,也是充分挖掘银发人力资源、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老有所为,能极大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价值感。60岁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拥有相对健康的体魄和较为充沛的精力,他们愿意继续投身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截至目前,全国参与“银龄行动”的老年志愿者累计700余万人次,他们有的化身社区管家,每周开展义诊、理发、维修等便民活动;有的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传递爱心,为青少年进行安全教育、普法教育……众多老年志愿者不仅为助力乡村振兴、科教兴国等贡献积极力量,也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更加充实,从中收获了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就感。
老年人是“富矿”,而不是社会负担。许多拥有专业技术的老年人有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知识技能,能弥补特定行业的人才缺口,受到企业、学校和医院等青睐。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让银龄技术人员、银龄教师、银龄医生等重新工作起来,对年轻人进行传帮带,可以让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个人利益的多赢。
《意见》从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等方面发力,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搭建起广阔舞台。营造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让老年人更好地发光发热,不仅需要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政策,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用人单位要建立更加科学开放的用人观念,为老年人才创造多样化、个性化工作场景;社区要加强动员,丰富志愿服务内容,提高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有关部门要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支持更多有意愿“动起来”的老年人持续发光发热。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期待每一位老年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坐标,实现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让这一抹“夕阳红”更加绚丽多彩。(赵晓昕)
关注河北新闻网,了解河北最新新闻。